古代史籍中关于犬的故事!

一、犬在吉利方面的象征

据《五行书》载:“犬生四子,取黄子养之;生五子,取青子养之;六子,取赤子养之;七子,取黑子养之;八子,取白子养之。白犬虎文,畜之可取万石。白犬黑头,令人得财。白犬黑尾,令人世世乘车。黑犬白耳,畜之令人富贵。黑犬白前两足,宜子孙。白犬黄头,家大吉。黄犬白尾,令人世世衣冠。黄犬白前两足,利人。”说的天花乱坠,是否灵验,不得而知,对于喜欢养狗的人,倒可以聊以自慰。

二、犬的作用

据《周礼》犬人疏说:“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若田犬、吠犬,观其善恶;若食犬,观其肥瘦。”所谓田犬,就是猎犬,训练作狩猎用的,就如现在的警犬一般,利用犬的特有性能,作侦查出击之用。所谓吠犬,就是养来负责守门户用的,也就是现在一般养犬的原则。至于食犬,就是专供烹宰的了,当然,不是任何犬类都可以大吃一顿的。

三、关于食狗肉和屠狗

食狗肉,在中国古代是很平常的事。《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史记》说:“荆轲至燕,日与狗屠及击筑者高渐离游。”《汉书》说:“樊哙,沛人也,以屠狗为事。”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膳食中,狗肉是很普遍的食品。尤其是《国语》载:“祭典有之日,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乡饮酒礼》也称:“烹狗于东方,祖阳气之发于此也。”

关于屠狗这种习惯,经过了一个很长时期,又渐渐变过来,《东坡志林》称:“今日庙界有戒杀公狗事司法言,古书不禁杀狗。问其说,出于《礼》,乡饮酒,烹狗于东方不禁。然则《礼》云:“宾客之牛角尺,亦不禁杀牛乎?孔子日:敝盖不弃,为埋伏也,死犹不忍食其肉,况可杀乎?”这是写禁止屠狗的一些理论。而《关帝经》也说:“不食牛犬等肉,可免牢狱罹刑”。所以,过去乡村间的善男信女,多不食狗肉的。香港法例,对于屠狗更是严厉禁止了。

四、孝犬

犬,在畜类中是比较有灵性的,对主人知道爱护,《述志异》载:“陆机有犬名黄耳,仕洛时,常以自随。性黠慧,能解人语。尝借人三百里外,犬识自还。机羁旅京师,久无家问,因戏语犬曰:汝能卖书驰取消息否?犬摇尾作声应之。机于是作书,盛以竹筒,系于犬颈。犬出驿路,走向吴,饥则入草噬肉。每经大水,辄依渡而行,掉尾向人乞怜,人呼之上船,近岸,即腾去。到机家,家人取筒取书,看毕,犬又伺人如所求,其家作答书,纳筒内,复驰归洛,行程才半月耳。”说的不错,犬确实是知道人意的。所以,现代有警犬的训练。马戏团中,更可以指挥犬作种种训练。

《虞初新志》所载的《孝犬》一文。更可愧煞时下风俗浇漓,一般对父母忘恩负义的子女。大致说的是,罗浮陈恭尹,家里养了一条狗,“色白而尾梓,四足皆黑,一乳五子”,五子长大后都分赠与邻居,分开的第一年,“母犬日往各家视一周。若训之勤者。小犬有食,辄让母犬食。既壮,母犬即不往视,而小犬每早皆齐来视母”,母犬生病了,五子争着给母狗舔伤疤,每到元旦,“五小犬绕母摇尾,若贺岁状”,后来母狗死了,五只小狗哀号不已。陈恭尹死后葬于后山,五只小狗都到坟前哀叫,多年不断。所以,陈鼎为作《孝犬传》。狗尚且如此,而人却有时做不到,怎么会不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