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尾巴的小狗】为美观截尾 NPV:香港要有饲主法

今年五月,一名小巴司机自行为三个月大的贵妇狗以绳勒截尾,为求令小狗「更好看」,结果令小狗尾巴坏死。香港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NPV)揭发此事并报警,该名狗主被控以虐待动物,早前被判罪名成立,即时监禁4星期。

  此案例对香港动保界非常鼓舞,然而除了剪尾,不少狗主为了美观或方便打理,都会带动物到诊所进行剪耳、除爪等手术,同样备受争议。

  「香港要有动物饲主法。」NPV主席麦志豪倡议。另一边厢,台湾已有相关法例,那香港呢?

  案中小狗最后需要切除尾部,其康复情况理想。(爱护动物协会) 案中小狗最后需要切除尾部,其康复情况理想。

  「香港是明文社会,养动物的人不应该再抱持『我是主人,动物属于我的,我可对牠做任何事』的想法。」

  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主席麦志豪

  案中被强行截尾的贵妇狗,由狗主带到NPV求诊。兽医Tracy发现小狗的尾巴肿起,呈半断状态。(NPV提供) 案中被强行截尾的贵妇狗,由狗主带到NPV求诊。兽医Tracy发现小狗的尾巴肿起,呈半断状态。

  NPV:饲主法保障动物 减社区矛盾

  负责为案件中小狗施手术治疗的NPV兽医黄萃之(Tracy)指,涉案主人抱小狗来看医生时,小狗的半条尾巴已「吊吊揈」,而且肿了起来。Tracy为它检查时,稍为触及它背部,小狗已凄惨吠叫。NPV联同十八区动保专员报案,主诊兽医Tracy填写医疗报告及提供专家证供,列明小狗的情况、有否表面伤痕、是否人为造成及环境证据等,再交由警方进行深入调查。

  狗主最后被检控及成功定罪,更判即时入狱,NPV主席麦志豪(Mark)认为判决是新穾破,对日后的虐待动物个案调查及检控有参考价值。「香港是明文社会,养动物的人不应该再抱持『我是主人,动物属于我的,我可对他做任何事』的想法。」他认为,香港未来应着手推行「动物饲主法」。

  「部份对待动物的行为,未必触犯现时虐待动物条例,但却违反了动物权益,都应纳入规管。」这些行为包括非因医疗原故进行截尾、剪耳、除爪、割声带、堕胎、染色等,法例亦应规定动物主人带狗出街时须系上狗绳,植入晶片、注射防疫针及绝育。」动物饲主法以动物权益为首要考虑,Mark指该法例亦能减少社区矛盾。「如主人带狗出街须要牵狗绳,除了确保动物安全,不会走失或被车撞到外,旁人行过看见狗只受牵引亦更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