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回家路上被毒针毒死 狗肉利润300%

一支致命毒针,让康先生一家养了近七年的狗狗“耳朵”,死在了回家的路上。而这支毒针,不过是地下狗肉经营链条中小小的一环。

  悲剧

  它救过人

  却被毒死在回家的路上

  “耳朵”是一只白色中型犬,尽管并不名贵,但因为它聪明乖巧,成了康先生一家的重要家庭成员。乖巧的它曾救过康先生母亲的命——某天89岁的老人在屋里不小心摔倒,向来安静的“耳朵”对着路人一个劲地狂叫,引起别人注意,将独自在家的老人送往医院。

  向往自由的它,常常自己游走在厦大的各个角落,不过天一黑,它都按时回家。但这一次路上发生的意外,却让“耳朵”再也回不了家。

  昨天上午7点多,康先生从母亲家出来,“耳朵”像往常一样,陪着康先生走到车站。但到华侨博物院前的三岔路口时,康先生听见“砰”的一声,只见走在前面的“耳朵”两腿瘫软地倒在地上。他赶紧上前将“耳朵”扶起,才发现它的背上竟然扎着一根短短的针,上面已渗出血来。“耳朵”开始漏尿,并口吐白沫。

  等他将“耳朵”抱回家时,它已经奄奄一息。到了9点,它的眼睛已完全合上。它雪白的身上还残留着星星点点的血迹。

  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康先生一家愤怒不已。当康先生冷静下来,想起了当时路面一直停着一辆颇为可疑的微型车,再联想到邻居那里的传言——有人专门偷狗杀狗,然后卖给狗肉店。他相信,这根目的明确的毒针,背后一定藏着相似的阴谋。

  调查

  毒针偷狗

  几乎百发百中

  康先生的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记者从多种渠道了解到,这种小小的毒针,已经成了不少偷狗贼的作案工具。在百度输入“毒针 狗”的关键词,跳出的新闻大多为各地毒针偷狗的新闻报道,且相关结果有2030000个。

  这小小的毒针里究竟藏着怎样的化学药物,足以让成犬当场无力、在一个小时内迅速毙命?记者找到一位化学专业人士周先生,他告诉记者,根据“耳朵”的症状,毒针内的液体很有可能是氰化物,或是乙醚、氯化钾这类的麻醉剂。指甲盖大小的氰化物,就足够让一只10公斤的狗短时间内毙命,过量的麻醉剂一样致命。

  不过,他告诉记者,无论是氰化物或是麻醉剂,都有几个相似的特性:易分解、易挥发,也就是说,大部分情况下,通过高温或稀释便可分解它的毒性。

  内幕

  狗肉利润高达百分之三百

  被毒死的“耳朵”,至少拥有一个还算欣慰的结局——康先生通知了防疫站,将“耳朵”的尸体进行妥善的处理。但更多时候,那些被毒死的狗在辗转中,最终都走向了相同的归宿——狗肉店。

  实际上,这已经悄然无息地发展成一条相当成熟的地下狗肉经营链条:狗贩子毒狗-狗肉店烹制-食客饕餮。随着冬天的到来,号称“十分进补”的狗肉开始走红。记者在岛外暗访后发现,打着“狗肉”广告牌的店家不在少数,且生意十分不错。

  不过,记者暗访的几家狗肉店均表示,没有现成的狗肉。

  “我们这里小份35元,大份75元。如果你想要半只,需要提前一天跟我们预定。”集美一家专营狗肉的老板告诉记者,狗都是外面杀好买回来煮的,且安全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另一家狗肉火锅店的老板同样称狗是外面买的,但问到具体哪来的。他只反复强调没有问题。

  曾从事狗肉生意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一般的狗肉(即活的流浪狗)大概17元一斤,而被毒死的狗通常卖12元一斤,按现在的行情,狗肉店卖25元一斤,而煮好的狗肉一份(不到一斤)就可卖到35元以上,利润高达百分之三百。

  当带着毒液的毒针刺进狗的身体,通过几道程序,这只狗最终会被送上餐桌。那么,这些毒素是否会也一起进入食客的身体呢?记者从网上了解到,2012年,景德镇市鱼山镇一户人家在食用狗肉火锅后,有7个人出现不同程度中毒症状送往医院治疗。后查明狗肉来源系一只被毒镖猎杀的土狗。目前厦门还并未发生类似案例,但周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毒针里的毒物可通过高温或清洗的方式分解大部分毒素,但不排除有毒素残留体内,长期积累后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

  律师说法

  贩卖狗肉

  监管领域一片空白

  那么,贩卖这些“毒狗”,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据警方相关人士透露,偷狗只有达到一定金额才能立为刑案——有的名贵犬动辄上万,很可能达到立案标准,而盗窃土狗就较难达到立案标准。民警同时表示,用毒药毒狗卖给商家一旦造成食客中毒,因为存在主观犯罪意图,可能涉嫌谋杀。

  就私自贩卖狗肉是否合法,记者向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进行了咨询。他告诉记者,猪牛羊等肉制品需要检疫才能进行贩卖。如果未经检疫私自贩卖则触犯了厦门市地方性规章,将没收肉制品并处以罚款。

  不过,对于狗肉是否等同于猪牛羊等肉制品,各相关部门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动物卫生监督所表示,他们负责的是养狗的卫生检疫,私宰私贩不属于职权范围。而相关卫生部门、质量监督局都纷纷表示私贩狗肉属于市场管理,应该寻找工商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却表示,私宰狗肉应该归属商务局。

  但厦门市商务局生猪屠宰执法大队队长告诉记者,现行的《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中有“猪、牛、羊”等字眼,唯独没有“犬”类字眼。而国家至今尚未出台犬屠宰检疫规程,我省当地也未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