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照”被晒上网 宠物店主叫屈

 对方指认店主伙同偷狗,店主称没这回事 律师:“微时代”什么都往网上晒,当心侵权

  见习记者 姜润辉

  本报12月22日讯 今天,一条晒出店面照片的微博刺激着长沙某宠物店老板刘芬(化名)。一名网友在微博中称朋友家的宠物狗被人偷偷抱走,而刘芬的店子收了该宠物狗。众多网友的转发和评论,让他清晰地感受到了微博的威力,而觉得商业信誉受损的他面对这些质疑却无所适从。

  网友微博晒“收赃”宠物店

  20日13点左右,家住长沙市毛家桥的吴先生发现宠物狗“盖盖”在家门口被骑摩托车的2名男子抱走,立即向110报警,并打电话给朋友@我就是六一六一求助。

  14点16分,@我就是六一六一在新浪微博上发文寻找“盖盖”。半个小时后,他在微博加上“偷狗贼照片”字样,并附加了一张两名骑摩托车男子抱着狗狗的侧面照。21日11点18分,他再度发微博透露“盖盖”已经找到,这次的照片中,抱狗男子的正面清晰可见,还有刘芬的宠物店招牌,并写道:“照片里偷狗人和收狗宠物店,请各位宠物主人多加注意。”

  @我就是六一六一介绍寻狗的过程: “‘盖盖’被迷彩色摩托车带到了南湖市场刘芬的宠物店里。20日下午4点左右,我们在宠物店附近蹲守,拍摄到了抱狗男子的正面照。”

  “狗狗身上戴着狗牌,写了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果不是故意偷狗的话,他们应该第一时间打我朋友电话。而且我们找到店里的时候,抱狗的男子和店主正在一起吃晚饭。”@我就是六一六一说,虽然警方并未立案,但他和朋友都怀疑刘芬和偷狗人是一伙的,而在微博里晒照片是为了让其他宠物主人多多留意。

  店主叫屈:从未收留宠物狗

  对此,刘芬解释, “照片中的这个人住在我们店附近,我认识他,但他没往我店里送过任何宠物,店里所有宠物都是正规渠道进货。”刘芬介绍,当天照片中男子抱着“盖盖”来到店里,并没有提出要把“盖盖”放到店里,刘芬也未提起要收留“盖盖”,该男子只是坐一会就走了。

  刘芬觉得自己现正在遭遇网上“层层扒皮”,“我以为这事已经过去了,警察都调查清楚了,谁都没下结论说偷狗,他们凭什么在网上发这些言论?”刘芬气愤地说,“我是外地人,本来朋友就不多,要是网上消息乱传,好不容易建立的客户关系就会没了。”

  ■见习记者 姜润辉

  律师说法

  “微时代”扩散或构成多种侵权

  三湘华声金牌律师团曾昕律师团队安金龙律师提醒,网友在没有确凿证据、公安机关未下定论之前,就给当事人下盗窃者的结论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法律对图像监控资料如何使用和管理有相关规定,公共监控资料只能向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提供。但在实际生活中,不少人随意将这些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很容易造成个人的隐私权遭受侵犯。

  安金龙律师提醒,任何个人一旦无辜被晒资料、被人肉搜索,可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道歉,情况严重时可提起法律诉讼。

  延伸

  “人肉搜索”致女孩跳河

  因为服装店店主蔡某某怀疑一女孩是小偷,将视频监控截图发布到了网络上,让网友对其发起“人肉搜索”。结果,广东省陆丰市高中女生琪琪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曝光,琪琪不堪忍受,2013年12月3日投河身亡。事后,涉事店主称,当初没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