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代表建议审养犬人资格 解禁温顺大型犬

  随意丢弃宠物、遛弯不拴狗链、狗狗随处大小便……伴随着城市里的养犬人越来越多,一系列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2003年“非典”期间,本市废旧立新制定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那一年也恰恰是遗弃犬只数量空前的时期。市人大代表岳秉飞建议,法规已经10年未修订,结合已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应尽快对该规定进行修订,增设“养犬人资格限制”、“解禁性格温顺的大型犬”等条款,对养犬人的经济能力、时间、饲养犬只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核。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虽然修订法规的时机尚不成熟,但本市此前已委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对《养犬管理规定》进行了法规修订预案研究。

  现象

  “狗屎成灾”让所有养犬人“背黑锅”

  市民王小姐养有宠物狗,但她也坦言,狗主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虽然养犬人整天呼吁要社会给予宽容,但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却让所有宠物主人背上了很大的一口黑锅。”

  以王小姐所居住的小区为例,养宠物的很多,“毫不夸张地讲,狗屎成灾”。记者跟着王小姐在小区花园溜达了一圈,光是在花园小径路面上的粪便就有五处,王小姐说,草坪里更是不计其数。“好几次我遛狗的时候,听到踩到狗屎的人边走边骂,我都觉得脸上发烧。其实很多人遛狗的时候都会带上塑料袋,但一些人的不文明,破坏了大家的努力”。

  “更有甚者,主人可能是没有时间遛狗,就让狗狗自己在楼道里解决大小便,弄得楼道里很脏。物业也上门提醒过几次,作用不大”。

  王小姐说,今年夏天,小区还发生了两起因为不系狗链引发的激烈口角,一次是狗狗把人家带下楼的小兔子咬死了,一次是乱跑的狗狗吓着了孩子。“其实系狗链首先是保护狗狗自身安全,也保护了不养犬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在国外养狗的重要一课,就是主人学习怎样束狗链带狗狗散步”。

  宠物医院宠物店成弃养“重灾区”

  春节将近,又到了寄养宠物的高峰期。小李是一家宠物店的工作人员,这些年,他见过很多以寄养为名实则抛弃宠物的养犬人。

  北京晨报记者在店里就见到了一只白色小泰迪“可乐”。小李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可乐”是两年前被主人“寄养”的“弃儿”。“也是春节前夕,一男一女来到店里,说寄养7天后接回去”。当时“可乐”只有六个月大,就跟有预感似的,咬着主人的裤脚不放开。“可乐”在宠物店等到了大年初八,仍然不见主人来接。小李打电话询问,他们开始时总是说“还没从老家回来”“没买到火车票”“工作太忙”等。过了正月十五,小李再次拨打时却听到了“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声音,小李说这就意味着刚刚半岁的“可乐”被抛弃了。“这个店开了3年,弃猫弃狗收养过不下50只,但我们也无力承担那么多动物的粮食,也没有人照顾,除了少数被领养,其他的难逃流浪的命运”。

  聂大夫是朝阳区后现代城附近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前年,这里发生了一起让人心痛的事件:一只小狗被从楼上扔下来摔成重伤,幸亏被好心人及时送到医院。聂大夫说,这些年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随意遗弃,“饲养动物要有责任感,要事先考虑好是否有能力、有时间照顾,不要因为自己一时兴起,造成对一个生命的伤害”。

  以“个头”定限养被指不科学

  据了解,很多大块头的狗狗,如阿拉斯加雪橇犬、金毛、拉布拉多、萨摩耶,跟所有人都亲,性格“怂”得厉害。相反,京巴、博美、可卡等小型犬,因为性格敏感,却很容易对路人吠叫,甚至发生过伤人事件。虽然很多动物保护人士反复呼吁,但“身高”对于超高的狗狗来说,仍是不可逾越的界限。

  虽然有着将近50斤的体重、半米的身高,萨摩耶“雪糕”的性格,却比只是他体重四分之一不到的泰迪“豆豆”温顺很多。主人说,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谁都可以抚摸“雪糕”,有的孩子甚至去揪它的耳朵、拽它的尾巴,“雪糕”都不会反抗,最多就是跑开。相反,“豆豆”不但喜欢对靠近它的陌生人大叫,谁要是动了它的玩具或者零食,它就会立刻“龇牙”。但因为北京对饲养犬只的身高有着严格的规定,温顺的“雪糕”几年来都过着“不能见光”的日子。

  北京波波宠物学校的训犬师张敏(化名)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以体型来判断犬只是否温顺很不全面。很多“大块头”比如金毛、拉布拉多等,都是非常适合家庭饲养甚至可以“看”孩子的犬种。而体型小的狗,因为自身可以意识到自己个头小,反而会对看起来比它大不少的人类存在警惕。“按品种划分才是最科学的,烈性犬禁止居民饲养无可厚非。可目前按身高划分,就像是主观的认为大个子身体壮的人都是匪徒一样”。

  但张敏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目前国内的宠物繁殖确实存在着不规范等问题,血统的不纯正导致犬只性格改变是存在的,但影响并不很大。“更重要的还是在于人,养犬者要学会科学饲养,要对狗狗进行训练。不养犬者也要了解与动物相处的方法”。

  代表建议

  应对养犬人资格进行限制

  “如果条件允许,应制定一个普遍性的限制标准,对养犬人的资格进行限制。” 市人大代表岳秉飞认为,养犬人不仅要对犬只尽到管理义务,还应对犬只损害他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应对其经济能力、时间、能否为犬只提供良好饲养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他还建议,除非监护人同意,不得将犬只作为礼物送给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养犬产生的纠纷多由于犬只扰民、伤人后引发。岳秉飞认为,犬主饲养知识缺失和犬只行为不受规范,是引发纠纷最重要的两点原因。

  他建议,严格要求养犬人必须随时能控制犬只,按犬的功能不同,严格限制遛狗时间,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专供犬只活动的场所。建犬主培训制度,同时要求宠物买卖行业从业者在出售犬只前必须保证犬只适宜城市饲养,保证不具有传染性疾病,并对犬只行为有所培养之后才可以出售。

  犬只管理的最大难题之一就是养犬人的责任问题。对此,岳秉飞建议,可要求养犬人必须到主管机关注册登记户口,并将犬只的品种、年龄、特征等状态,犬只的监护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植入芯片。当犬只一旦发生伤人等情况时,被害人即可求助管理部门读取芯片,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行使赔偿请求权。

  改限大型犬为按品种限制

  根据目前法规,在本市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城区内禁养体高35厘米以上犬只及烈性犬。

  岳秉飞认为,这一标准的划定在出台之初就缺乏必要的法律和科学依据。“很多生性敏感的小型犬恰恰是伤人的高发犬种,而很多性格温顺、善解人意的大型犬却被排除在外。目前,上海市已新出台的养犬法规取消了对大型犬的约束。北京也应科学划定限制养犬范围,改限大型犬为按品种限制,解禁性格温顺的大型犬,只禁养烈性犬,如藏獒、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比利时牧羊犬等。

  权威声音

  “解禁大型犬”可建议修订

  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在回复中表示,事实上,是否修订《养犬管理规定》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曾对《养犬管理规定》进行了立法后评估。针对养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对《养犬管理规定》进行了法规修订预案研究,对在法制框架内解决养犬形成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为《养犬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及不断完善奠定了基础。

  回复坦言:“养犬人与非养犬人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利益群体,存在很多针锋相对的矛盾和冲突。与此同时,双方都对修订《养犬管理规定》抱有较高期待,面对这种势均力敌的民意碰撞,无疑更加重了修订法规的难度。目前看,现行《养犬管理规定》的主导思想符合当前社会环境的实际,只是部分条款在执行环节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因此,综合各种因素看,目前修改《养犬管理规定》的时机还不成熟”。

  针对代表提出的“对养犬人资格进行限制”的建议,回复认为,任何公民都有养犬与不养犬的自由,都有选择犬只品种的自由,如果限制部分人不得饲养“高档犬只”,可能会有歧视嫌疑。

  针对建立犬主培训制度、要求养犬人必须随时能控制犬只等问题,回复称,将在各职能部门下一步工作措施中明确提出,不断加强对养犬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养犬人的文明素质,促使其自觉遵守养犬规定。

  关于“解禁大型犬”,回复称,体高35厘米的规定并非法规规定,而是授权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制定的,若禁养品种及体高限制不科学,可建议畜牧兽医行政部门修改其制定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