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悬赏寻狗背后,究竟有没有“水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规律,好像主人舍得花重金寻找的狗不一定就是名犬,但是主人开出的价码也令人不解,少则几百多则上万,甚至曾有一位老人为了寻找一只陪伴她多年的小狗,竟然开出非常具有诱惑力的条件:“如果谁能找到狗,就把自己的房产送给那位找到狗的人。”

  能够为了一只狗做到这种地步,可能连有些养了狗的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么?不管外界多么不理解,总之这些肯花重金找狗的主人都有一个相似的理由,那就是“狗已经养出感情了,像家人一样……”但是有人就对此提出质疑,如果我真的找到了狗,主人一定就能兑现自己的承诺吗?

  其实,这种事情真不好说,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讲,这其中或许存在一个“雇佣关系”;从情理上来看,“说到做到”这种诚信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美好品德,但是凡事总有例外。前不久,南昌市当地公安局就处理了这样的纠纷,报警人称,自己抓到了偷走自己狗的贼。当警方调查了解清楚后才弄明白,原来这位报警人养的小狗丢了,她自己寻狗心切就想出了一个重金寻狗的主意,在寻狗启示上写明:愿重金1万元酬谢。

  但是当有人把狗给她找回来时,她却反悔了,“最多给1200元,1000元算找狗的酬劳,200元算给你的打车钱。”而对方不依不饶,“明明写的给1万,找到了你就变卦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最终报了警。经过民警调解,以狗主人支付1200元酬劳告终。

  说到底,在帮人找狗这件事儿上,还是应该把“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这种助人为乐的伟大精神发扬光大。不然的话,如果找到狗真的能挣一套房子的话,那么谁还愿意上班,不如都去找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