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出台了保护狗狗的法律,这真是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台湾率先禁止“吃狗肉”了!台湾立法机构在4月11日通过了对虐杀动物者加重刑罚,终于,虐待动物的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了!据悉,该项刑罚将对违者判处最高2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款金额最高200万元(新台币)。并且,还明确规定严禁吃猫、狗肉。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来了这一天。想当初,每当动保人士站出来为那些遭到虐待、杀害的小动物们声讨施暴者时,那些人总是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蒙混过去,苦于没有法律条例的支持,始终无法让他们为自己残忍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也使得动物虐待的事件愈演愈烈,除了会受到一阵子社会舆论的谴责,过了风声后这种虐待动物的事件又会再次上演。

  如今,台湾立法机构这次修定,终于将禁吃猫及狗肉纳入法例。条文明确规定,“贩卖、购买、食用或持有狗、猫的屠体、内脏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判罚5万至25万元(新台币),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除了这项规定之外,“以汽车、电单车牵引动物,让宠物跟着跑”这类行为也被明令禁止,若有违反将处以3000至1.5万元(新台币)的罚款。

  据悉,此次通过的这项立法,意味着台湾是亚洲首个实现禁吃猫狗肉立法的地区。这真是小猫、小狗们的福音,相信这次立法将对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