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泰迪狗配种反被坑 合同没约定清楚怎么办?

 据武汉晚报12月16日讯 孙女士想给母泰迪狗配种,找宠物店帮忙,没想到事与愿违,辛辛苦苦配种成功的狗仔却归宠物店,自己落得一无所有,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猫腻呢?

  原来,孙女士当初和宠物店约定:孙女士交4000元押金,宠物店同意给狗配种;生出的小狗,给店家一只,押金退回;如果只生一只,狗给店家,再补配一次。

  接下来,母泰迪狗争气地生了两胎狗仔,谁知不幸夭折一只,孙女士将小狗崽儿给了宠物店,希望重新补配,却被告知:若补配,须重签合同。

  孙女士这才如梦初醒,当时签合同时,没留意补配究竟是免费还是收费。幸好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宠物店收下小狗崽儿,将4000元押金如数返还,这段不愉快的经历才算了结。

  合同重要条款没有约定清楚 如何适用法律条文?

  配种不成反搭狗崽,让很多爱好饲养宠物的人心疼不已,之所以会产生纠纷,关键性因素在于双方签署合同的重要条款没有约定清楚。那么,日常合同中哪些属于必须详细约定的重要条款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也就是交易的对象,买卖物品或提供服务;(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重要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使用法律规定履行,比履行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由此不难看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如果合同的重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不必然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愿补充的,按照其他相关联的协议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解决纠纷;依然无法化解交易纠纷的,则由法律强制性兜底条款予以明文规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消费纠纷中,若双方当事人无法继续补充协议的,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平衡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通常会按照倾向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解释合同条款。消费者切莫因约定不明确,听从经营者的摆布,忍气吞声吃大亏,若因消费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申请调解,争取得到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