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丢失 老邻居反目

  家住石景山某小区的纪女士丢失了宠物狗,一直怀疑是住在楼上的张先生将狗偷走,并因此四处张贴公告辱骂张先生。张先生与其沟通无果后,将纪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名誉并索赔2.5万余元。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丢狗怀疑邻居所为

  原告张先生诉称,他与被告纪女士住在同一个小区,两个人也在一个单位工作。2015年12月,被告家的小狗丢失。自今年3月份开始,被告找到他称小狗被他偷走并被害死。随后,纪女士开始在小区内到处张贴污蔑谩骂张先生偷狗、害狗、全家不得好死之类的公告,并将污蔑恐吓信贴到了他家大门上,还多次在凌晨砸门。张先生表示,自己并没有偷狗,又因为对方是女性,一开始他不予理睬,可架不住纪女士多次在小区门口堵住他谩骂、踢打,还到他的单位闹事,为此他报警多达7次。而妻子也为此事气病,被送往门头沟医院抢救。

  被诉侵权邻里反目

  昨天上午,张先生并未出庭,其代理律师表示,被告纪女士的行为令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另外,由于纪女士的四处散播,张先生夫妻为此多次争吵,现在已经闹到要离婚的地步。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原告赔礼道歉,并在小区内张贴公告、通过当地报刊刊登公告等形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纪女士全程趴伏在桌子上,情绪十分低落,在回答法官问题时,激动得泣不成声。“这狗我养了12年,已经亲如家人了。”纪女士说,她和张先生此前并无纠纷,两人是一个单位的,关系一直很好,邻居多年也没有积怨。

  “有人跟我说看到他虐待我的狗还把狗偷走了。”纪女士随后多次找到张先生要求道歉,但遭到对方辱骂。“公告确实是我贴的,但是他也骂我了,骂得更难听。”纪女士认为,张先生撕掉那些公告,就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昨天,纪女士的女儿作为母亲的代理人也表示,张先生此前多次对纪女士进行人格侮辱,目前纪女士已被诊断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不得不就医治疗。

  庭审最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双方各让一步,互相道歉。”原告律师表示会回去转告原告,被告也表示回去考虑一下。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