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撞死欲索精神赔偿需有说法

  山东省烟台市一名司机驾车在马路上撞死一只宠物狗,狗主人开出20万元索赔。不只烟台,因宠物狗被撞伤亡,狗主人提出天价索赔的事件在全国屡屡上演。究其原因,《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既有狗主人痛失爱狗的悲愤,还有对法律法规的误读。

  离谱索赔屡屡上演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一家医院院长的宠物狗在马路上被一名司机开车撞死了,狗主人非常气愤,竟对司机提出了20万元的天价索赔。烟台当地媒体对此事报道后,引起社会热议,有人替司机鸣不平,认为狗主人没有把烈性狗拴好再上路,撞死白撞。也有人替狗主人喊冤,认为宠物狗早已经成为家庭的成员,悲恸之情只有用严惩司机的办法来发泄。

  类似的天价索赔并不少见。

  来自江苏省丹阳市的一次索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一次运输过程中,刘某驾驶的车辆不慎轧死一条狗,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于这个事故认定,刘某不置可否,毕竟一条狗能值多少钱?岂知就在他快要将这件事抛诸于脑后时,民警来了信息,说狗主人的索赔价为26万元。听到这个消息,刘某再也无法“淡定”了。

  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男子梁某的遭遇更离谱,他开车撞死一条宠物狗后,狗主人不但要他赔偿狗的损失,而且狗子狗孙全要索赔,理由居然是这只死狗是良种母猎狗,以后还会生狗仔,狗仔又会生狗仔。

  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撞死狗天价索赔”进行搜索,搜索结果竟多达7770条,宠物狗被撞死后多则几十万元、少则万余元的索赔事件充斥网络。甚至有些宠物狗被撞伤,狗主人也提出几万元的索赔,令人咂舌。

  宠物狗被撞伤亡后,狗主人为何屡屡提出天价离谱索赔?

  记者发现,宠物狗相对于其他狗而言,本身价格就偏高,从几千元到几万元都有。因为宠物狗的忠诚可爱,狗主人往往在饮食和保健上对其不吝投资,倾注了浓厚感情,有些狗主人甚至把宠物狗视同自己的子女。一旦宠物狗突遭夭折,这些狗主人甚至失去理智,往往用天价索赔来发泄自己的愤恨,用严惩司机来弥补心理平衡。

  再者,司机撞死宠物狗后,司机、狗主人甚至相关部门对事件的法律误读也常令狗主人有恃无恐。

  记者调查发现,在出现宠物狗被撞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往往与狗主人在“司机和狗到底谁闯了红灯,双方责任应怎样划分”和“是否拥有养狗证”上争执不下,曲解了法律的本意。

  另外,每次撞狗事件发生后,狗主人往往向司机索取精神赔偿,但由于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对宠物狗主人的精神赔偿问题存在法律盲区。

  如何赔偿需明确细则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宠物狗问题没有对法律形成大的挑战,还是有法可依的。”针对宠物狗被撞伤亡的社会热点问题,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金堂认为,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形成原因后,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定性和定量的结论。因此,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只能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就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联系的自然人和法人,具体表现为事故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另外,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说明具有民事权利的只能是人。因此,狗本身不能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而其只能作为一个活的特殊财产,由其所有人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

  很多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了办领“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等有关证件,严禁违反规定无证养犬,同时,对养犬的相关事宜作出了明确规定。于是,有人提出,车撞了无证狗是否可以免责?王金堂认为,在市区对养犬实行许可制,其目的是为了预防疾病发生,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狗主人没有办理证件或许可,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狗主人作出相应处罚,但不能否定无证狗具有的财物性质,不能否定狗主人对狗所拥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因此,无证狗也是狗主人的合法财产,车撞狗事故不能因狗在市区没办理相关证件而免责。

  狗主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合理?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法律人士对此持否定意见。他们认为,要求精神赔偿的只能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即持有人与他人依特定人与人之间产生的情感、身份等关系而赋予的异于普通物品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这个物品寄托着人与人之间的特殊情感,渗入了人的精神利益和人格价值,具有了人的意志、人的品格,成为人的精神寄托,如结婚照、骨灰盒等。而宠物狗即使与主人的感情再深,也能领会主人的意愿,但与特定人格的才能、品行、形象、风貌乃至精神魅力无关,也就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所以狗主人不能主张精神赔偿。

  不过,王金堂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饲养宠物狗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应考虑本着“既解决问题,又不泛化法律”的原则,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细则消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