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四娘”被宠物狗咬伤 不满主人叶璇言论起诉索赔1元

  在近日热播电视剧《新萧十一郎》中扮演风四娘的李依晓将艺人叶璇告上了法庭,称其参加内地男演员印小天的生日聚会时,被叶璇的宠物狗咬伤,事后叶璇在媒体上公开发表不实言论,致其名誉受损,故将叶璇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朝阳法院已于2016年1月底召开了庭前会议。

  李依晓起诉称,2014年9月23日凌晨,她在参加印小天生日聚会时,被叶璇的阿拉斯加宠物犬咬伤,导致她头部和耳朵受伤严重,伤口缝合达20余针,目前伤痕修复和心理康复治疗仍在进行中。

  伤害发生后,叶璇作为狗的主人不但没有赔偿和道歉,反而多次在各种场合发表歪曲事实、中伤其名誉的言论。

  2015年11月5日,叶璇媒体报道中公开发表言论称,她的狗确实伤了李依晓,但不是咬的,是挠的,他们喝了很多白酒后,十个人到她房间来跟狗玩,烟酒的味道狗不喜欢,又是夜里1点,李依晓强搂着狗的脖子拍照,狗害怕别人侵犯它的咽喉,于是就推了她一把,把她的后脑勺头皮给挠开了。

  2015年11月5日,李依晓发表声明并向叶璇发出律师函,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对事件失实且引人误导的陈述和宣传,并向其赔礼道歉。

  李依晓认为,上述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恶意中伤,误导读者,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去年12月初,李依晓将叶璇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了解,此案受理后,已于今年1月底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召开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