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宠物不能忽视大众利益

  市区里养宠物狗,或许还有一些争议(在城市里是禁止饲养大型和烈性犬的)。当然人家有条件、有雅兴养宠物狗,以调节生活情趣,打发寂寞时光,倒也无可厚非,终归不能完全限制人家选择饲养宠物的权利与爱好。

您还别说,有些宠物狗着实令人喜欢,调教出来的小狗也很是通达人气,你让它做啥它做啥,乖巧、温顺的样子,又怎能不叫人感到轻松愉悦,称得上是主人的好伙伴。不过话说回来,狗毕竟是狗,不管它是什么样品种,都有“咬人”的可能性,狗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屡见不鲜。另外“狗屎当道”,污染环境,也足以令人思考。

  养狗之人恐怕都得外出遛狗,狗拉屎更是一种天性。在大街小巷上、在居民小区里、在公园绿地中,常常看见狗屎斑斑,弄得人们如履“雷池”,左右避让,有时一不留神还会踩上一脚,让人好生懊恼。自家养狗,糟蹋了公共环境,那就不是哪个人自家的事情了。

谁都有养狗权利,可别人也有享受优美环境的权利。既然养狗,当然要承担起爱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只因为环境是所有市民共同需要的,不能只顾自己养狗,而忽视别人的感受。在这个方面,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