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动物协会表示,他们之所以会救助并安置狗,是基于腾讯公司的承诺和其他两个机构的支持,是在三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我们实际上是被迫接受。而如今,做善事却要买单,反过来成了债务人,这实在说不过去。”协会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腾讯公司承担。
但宠物医院一方认为,小动物协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和微博,不止一次发布通告,声明了对被救狗的所有权,还表示让医院放心救治。同时,小动物协会也曾出面向全社会募集救狗资金。“没有所有权凭什么募集资金?”宠物医院一方代理人说。经过救治或治愈的狗都被小动物协会领走,就算不治死亡的,也是由小动物协会统一处理。
腾讯公司代理人表示,腾讯公司与中国小动物协会之间有捐赠关系,但对宠物医院的债务却不存在连带的清偿责任。“公司负责人在大型晚会上承诺对流浪狗的治疗费负责,只能视为意向,不能视为合同。”该代理人还指出,腾讯公司已与小动物协会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且已捐出50万元用于流浪狗的救治。
关于流浪狗的治疗和后续安置费用,小动物协会表示,自救助事件后,关于这批狗的治疗和饲养已经花费了310万余元,其中募捐款项仅84万余元,包括腾讯公司捐助的50万元,社会公众捐助34万余元。如今,这批流浪狗暂时被小动物协会安置在他们的基地里,而小动物协会已经不堪重负。
最终,市一中院二审认定,中国小动物协会是“4·15事件”受助犬只的管理人,小动物协会与宠物医院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宠物医院对被救犬只进行救治中发生的费用,小动物协会应予支付。腾讯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关于腾讯公司赠予的意思表示是否合法有效,小动物协会与腾讯公司是否成立赠予合同的问题,并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应另行解决。
专家观点
慈善救助应形成完善机制
本来是件善事,却偏偏落了个“烂尾”。对此,北师大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表示,我国的慈善救助正处于一个转型过程,需要形成完善的机制。
王振耀认为这事其实特别简单,在拦截之前,公益组织或慈善机构等多方就应彼此协商,找到一个合理的处理方式,一定要把矛盾提出来,“这其中也包括政府部门,应该形成一个对话机制,而不应是对抗式的。”王振耀说,否则就变成了想保护却又没钱,只停留在了目前这个阶段。
王振耀介绍,在国外,关于保护动物的慈善救助都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具体怎么做、如何保护都有对策。”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王振耀表示可以理解,但确实也很尴尬。而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靠完善的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