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只狗乱窜撞伤骑车人,不确定“凶手”又该如何维权?

对于爱狗人士来说“汪星人”不仅是一份陪伴,更是可靠的“家人”和“朋友”,为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但无论是家中闲趣的萌宠,还是看家护院的忠犬,一旦惹了事,饲养人、管理人都要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2021年7月,郑某骑自行车行至某村路上,恰巧遇到三只狗从其左侧胡同中窜出,其中一条狗撞上了郑某的自行车轮胎,导致郑某摔倒受伤,随后郑某报警。

经调查,孙某、李某和钱某为3只狗的主人。双方就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郑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李某、钱某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共计4余万元。庭审中,三被告均不认可是自己养的狗撞的郑某的自行车。

法院审理认为,三只狗在胡同内追逐,导致郑某受伤,不能明确是哪一方饲养的狗撞上了郑某的自行车,但三人饲养的狗一起从胡同中窜出且其中一只狗撞上郑某车辆的行为可认定为三名饲主饲养的狗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三人作为饲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因郑某主张的财产损失未能提交证据证明与本次受伤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孙某、李某、钱某赔偿原告郑某医疗费1000余元。

该案中,三只狗的饲养人均承认犬只外出时未采取系犬绳等措施。根据双方的陈述及派出所调查的结果,可认定三只狗一起从胡同窜出且一只狗撞上郑某并致郑某受伤的行为系共同实施危险行为。本案属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情形的,故应由三只狗的饲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闵行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