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到病猫却反被卖家告上法院 一审判决来了

南宁女子黄某花2万元买了只猫,到手后发现是只病猫,要求退货遭拒。不料,卖家却将她告上法院,要求她支付尾款。1月25日,该案一审判决了。

2021年6月,黄某在小红书上看中一只宠物幼猫,她与安徽卖家吴某约定以2万元价格购买此猫,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双方未签订合同,吴某表示可将定金回执作为凭证。

双方约定,黄某给猫体检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支付尾款及运费。同时,双方约定“包证书、疫苗驱虫,非重大疾病或小猫夭折定金不退”,吴某表示如有类似感冒、炎症等常见病,只承担医疗费用,不予退猫退款。

同年7月25日,黄某在南宁吴圩机场接收到了猫。她发现猫的眼睛有分泌物,怀疑身体有炎症,于是送到动物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该猫体重1.9公斤,身体各项指标偏高或偏低,医生诊断为饥饿、营养不良。黄某要求吴某提供猫此前的体检报告,但吴某未提供。

几天后,黄某又发现猫折尾,她要求退猫遭拒。随后,黄某带猫到动物医院复诊,诊断结果为支原体感染呈阳性,患有猫支原体结膜炎。一个多月后,该猫又患上外耳炎及睑炎。一个多月时间,黄某为猫治病花了5700.8元。

吴某认为猫已交付给黄某,黄某却不肯支付尾款,同年10月底,吴某将黄某告上法院。黄某随后反诉吴某。她认为,吴某出售给她的猫存在健康问题,构成违约,她有权不支付尾款,同时解除合同,要求吴某退还定金及赔偿相应损失。

在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在1月中旬开庭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法院认为,卖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的宠物猫处于合适的健康状态,而在这起案件中,涉案宠物存在明显健康问题。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吴某退还黄某定金5000元,同时赔偿黄某5700元宠物猫治疗费。由于涉案宠物猫存在健康问题,已不适合再进行销售,法院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且考虑到黄某愿意继续饲养该宠物猫,宠物猫不予退回。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