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一男子胡某林被所在小区内的流浪猫抓伤,被抓伤后到医院打了狂犬疫苗,花费数千元。胡某林将流浪猫的喂养人起诉至法院。近日,法院宣判,流浪动物的喂养人刘某红赔偿胡某林部分医药费。
2021年5月31日晚18时50分许,胡某林于望花区星河城小区11号楼102室后花园旁被猫抓伤。事后,胡某林联系物业方备案,并与物业一同前往刘某红住处商讨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
2021年6月1日,胡某林在抚顺市顺城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了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因双方分歧较大,法院调解未成。
法院认为,本案中,从原、被告提供的照片来看,刘某红在其房屋的后花园内确实摆放饲养器皿,事发时刘某红饲养猫的事实亦存在,刘某红虽辩称其不是伤人猫的饲养人,伤人猫系流浪猫,但是结合胡某林受伤的事实,事发后的录音以及刘某红在庭审过程中认可流浪猫在自己家中后花园出入并为其提供食物,能够相互印证证明胡某林是刘某红喂养的猫所挠伤,刘某红作为流浪猫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流浪猫尽到谨慎管理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判决刘某红返还胡某林医药费1434元。驳回胡某林的其他诉讼请求。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