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犬新规:外出遛狗绳长不得超过2米

10月28日,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的《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对养犬登记、犬只日常管理、犬只收治、犬只处置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在犬只日常管理上,《规定》对犬只按类型进行了划分,并要求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按照犬只类型为犬只束不同长度犬链。

值得注意的是,超小型、小型犬只牵领人手至犬只项圈区间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中型及以上犬只牵领人手至犬只项圈区间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要求犬龄满3个月的饲养犬,应当由养犬人主动向区主管部门申请现场或线上办理养犬登记。同时,要求登记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当犬只因特殊情况、犬龄、体质等原因暂时不能植入电子标签时,可暂缓或不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