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救助“不速之客” 目前已被救助中心接走

7月6日晚上9点左右,甘霖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的求助电话,称自己竟然在回家路上捡到了一只猫头鹰。随后,男子将猫头鹰送到了派出所。

这只猫头鹰看着小小的一只,眼睛又大又圆,十分可爱。男子告诉民警,他在回殿前村的路上发现了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因为下雨天的关系,猫头鹰浑身都湿了,翅膀好像也飞不起来。只见它在路边蜷缩着身子,一动都不动,似乎非常害怕周围的一切。

男子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不断从猫头鹰身边开过,十分担心它的遭遇,又想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便决定拨打派出所电话寻求帮助。

值班民警邢泽骏接过猫头鹰,立即与当地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了联系。不一会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负责人急匆匆赶来派出所。

在对猫头鹰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它并无明显外伤后,该负责人准备将其带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按照合理程序暂时对它进行喂养,待它可以自由飞翔,便将它放飞山林。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日常生活中一旦碰到野生动物,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来共同保护野生动物,避免让野生动物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嵊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