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偷别人家的狗狗卖钱 两男子获刑

午夜时分,两男子潜入农村养狗人家,用投毒等办法偷走家犬,并将狗肉出售。

近日,永嘉法院开庭审理该起案件,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1个月、10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12月的一个午夜,陈某与吕某在永嘉桥头镇,以抛掷投喂含有药物的鸭脖,引诱土狗食用。待毒性发作后,两人将狗带走。当晚,两人共偷走4条土狗,随后将之宰杀以15-20元一斤的价格售卖供他人食用,获利1250元。

今年1月20日,两人来到永嘉县桥下镇,用毒镖和毒鸭脖毒死3条家犬,宰杀后准备销售给他人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陈某、吕某有期徒刑11个月、10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250元,并禁止二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温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