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分类管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妥善处置264.7万只存栏量动物

“在重大疫情面前,法治没有缺席,也不能缺席。”3月3日,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马春文向记者表示,云南省将坚决查处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边境地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的打击力度。

2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务委员出台了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倡导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移风易俗,积极参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行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卫斌介绍,云南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起步较早,尤其是近20年来,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种质资源,云南曾适度发展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截至目前,全省有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2131个,养殖的种类主要包括野猪、蓝孔雀、蛙、雉鸡、蛇、梅花鹿等,总存栏量约有264.7万头(只)。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决定出台后,云南省已在抓紧制定科学、规范、可行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管理措施。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