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球蟒当宠物养 因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

3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月26日,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并当庭宣判。

据悉,被告人李强(化名)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期执行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1月中旬,李强在未办理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成都的卖家刘某(另案处理),以人民币800元的价格购买球蟒1条,后刘某通过快递的方式,将球蟒从成都寄到李某在阆中的租住处。收到这条球蟒后,李某便一直将其当作宠物饲养。

2019年1月底,李某将球蟒随身携带至仪陇县参加朋友婚礼,在乘车返回时发现球蟒已经死亡,便将其丢弃于阆中嘉陵江一桥附近的垃圾箱内,经群众举报后被侦查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所购买的球蟒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已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成年,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