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园散步不慎踩到流浪猫被抓伤 谁来承担责任?

市民公园散步不慎踩猫被伤

7月8日晚7时许,赵先生照常在深圳市梅林公园散步。8点多时,他溜达到了公园的三圣宫附近。由于路灯光线昏暗,他没有注意到前方不远处躺着一只流浪猫。赵先生继续向前走去,不慎踩到了流浪猫。

根据赵先生提供的病历,他去医院接种了5支狂犬疫苗和一支球蛋白。医生告诉他,他的伤势不是轻微的抓伤,伤势较重。所以除了要接种狂犬疫苗外,还要打球蛋白。

园方认定自身无责

在和工作人员反复协商后,工作人员才让赵先生记录了事情经过,并表示公园参保了公共责任险,园方会询问保险公司,看看赵先生的事情是否属于理赔范围。

7月9日下午,园方工作人员电话回复赵先生称,园方咨询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赔偿范围,因此无法给予赵先生赔偿。赵先生对此结果仍不满意,因为他始终觉得园方在推卸责任,敷衍他的诉求。

国任保险公司:公园没有或只应承担极小责任 愿和积极协商解决

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赵先生提供的信息,赵先生认为公园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理由有两点:一是在梅林公园晚上行走时光线不好,二是梅林公园有流浪猫。

就第一点理由,保险公司认为,当晚8时,公园内亮起了路灯,灯亮的程度足够视物。除此之外,梅林公园为市政免费开放的公园,社会公众在免费的公共场所活动时,其自身保护安全注意义务标准应当更高。关于第二点理由,保险公司表示,公园内有正常的生态系统,要求公园管理方杜绝这些动物的存在,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律师:伤害赵先生的责任在于流浪猫的原主人

王律师认为,在该事件中,伤害赵先生的责任在该流浪猫的主人,公园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流浪猫的原主人,可以要求园方、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社会责任险保险合同,查明该意外伤害是否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星岛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