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被宠物狗狗扑倒受了伤 狗主人不理不睬还跑了

散步时,女子被狗扑倒在地受了伤,狗主人不理不睬骑车离开,而后狗主人竟否认狗是自己养的。最终,法院判决狗主人赔偿伤者19000余元。

2018年6月16日晚10点半,白女士(化名)与丈夫在环岛干道附近散步时,一条狗突然从一旁冲出来,狗主人叶某(化名)却站在一旁没有任何制止行为,白女士因躲闪不及被狗扑倒,导致右手手腕骨裂,身上多处擦伤。

“他看到我倒在地上,竟然骑车逃离现场。”白女士十分气愤,当时自己的丈夫紧追着叶某,但叶某不予理睬并加速逃走。事发后,叶某始终不承认自己有养狗,自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白女士遂将叶某告上法庭。

法院在白女士提供的监控录像中发现,叶某曾多次与狗一同进出小区电梯,肢体语言也对狗表现出疼爱、亲昵的样子。经比对,小区监控录像中叶某怀抱中的狗与环岛干道人行道上扑倒白女士的狗为同一只。

法院认为,叶某未对饲养的狗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白女士摔倒受伤,叶某应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叶某应赔偿白女士19000余元。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