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8种狗狗上了苏州“养狗黑名单”,你家狗狗在其中吗?

随着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也越来越多。例如默许狗狗随地大小便、遛狗时不使用牵引绳、还有让狗狗乱吠打扰旁人休息等等。仅2018年,全国范围内,犬类伤人事件就已发生9000多起。

于是,近年全国多地纷纷出台“史上最严”养犬条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做出了规范。为了完善养狗政策,2019年1月1日起,苏州也开始施行新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在苏州的爱狗宠友们,赶紧来看看具体都有哪些规定吧!别买到禁养的宠物被人举报就麻烦了。

①全市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38种狗狗上了黑名单

对比已实施了十年的原《条例》,新的《条例》扩大了禁养范围:苏州全市都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为了更明确的界定大型犬和烈性犬,相关部门明确了界定标准:

1、禁止饲养大型犬的标准是:成年犬肩高在61CM(含61CM)以上的犬只。

犬只肩高禁止超过61CM

2、禁止饲养的烈性犬有:5类38种及具有相关品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以下是苏州禁养的38个犬种名单↓↓为大众熟知的西藏獒犬、斗牛犬、德国牧羊犬、秋田犬等犬种赫然在列。

②一户限养狗

在苏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每一户养犬的数量只能是一条。其中的“户”,是以“成套的单元住宅”为单位进行认定,也就是说“一套房限养一条犬”。

那家里已经有两条及以上数量的狗狗,该怎么办?在2019年之前,只要家里的狗狗取得了养犬登记证,不管你有几条狗都可以继续养着。

但2019年开始,如果你的狗狗还没获得犬只登记证,那么抱歉,你家里只能养唯一一条狗,并且记得赶紧给它去登记。

③条例实施后出生的幼犬怎么办?

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饲养的犬只生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3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依法送交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

当然,上面也提到限养有区域范围,仅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

苏州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包括:一、吴江区:东至同津大道,西至太湖边,南至云龙路,北至吴中交界。以及同里古镇,东至同里湖西岸,西至同津大道,南至云梨路、松北公路,北至江兴东路。二、吴中区:该区全部行政区域。三、相城区:该区全部行政区域。四、姑苏区:该区全部行政区域。五、苏州工业园区:该区全部行政区域。六、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该区全部行政区域。

④遗弃、虐待犬只严重者终生禁养

养犬人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1000元以下罚款,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养犬人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

有2次以上遗弃犬只记录的,养犬人终生不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

⑤遛狗绳须在1.5米之内

养犬个人携犬外出时,需由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1.5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者怀抱、装入犬袋犬笼。

⑥犬吠影响他人生活要挨罚

养犬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吠,被多人投诉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⑦未携带清理工具可能也要罚款

养犬人携犬外出未携带清理工具或者未即时清除粪便的,由市容市政(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对养犬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⑧这些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根据新《条例》规定,以下场所将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饭店、园林、封闭式公园、健身步道、机关、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养老院、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与此同时,携带犬只还将被禁止乘坐公交、电车、轨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⑨养犬还关乎个人信用

多次违法养犬被行政处罚和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伤害他人的记入社会信用体系,并授权基层派出所部分行政处罚决定权。

养狗不易,且养且珍惜~